译文
信陵君杀了晋鄙,救下邯郸,打败了秦兵,使赵国得以幸存。赵孝成王亲自到郊外去迎接他。这时,唐雎对信陵君说:“我听说,事情有不可以知道的,有不可以不知道的;有不可以忘掉的,有不可以不忘掉的。”信陵君说:“这话怎样讲呢?”唐雎回答说:“别人憎恨我,不可以不知道;我憎恶别人,是不可以让人知道的;别人有恩德于我,是不可以忘记的;我有恩德于别人,是不可以不忘记的。如今,你杀了晋鄙,救下邯郸,打败秦兵,保存了赵国,这对赵国是大恩德。现在,赵王亲自到郊外迎接你。你很快就会见到赵王了,希望你把救赵王的事忘掉吧!”信陵君说:“无忌我敬遵你的教诲。”
注释
唐雎:唐雎(jū),战国时代魏国著名策士。为人有胆有识,忠于使命,不畏强权,敢于斗争并敢于为国献身。有90岁高龄西说强秦使秦不敢加兵的魏国。曾经在魏国灭亡后出使秦国,冒死与秦王抗争,粉碎秦王吞并安陵(魏国属国)的阴谋。
说:游说之意。
信陵君杀晋鄙:指信陵君杀了晋鄙,救下邯郸,打败了秦兵,保存了赵国之事。
破:打败,打垮。
存:存在,存活。这里是使......幸存。
憎:憎恨,讨厌,厌烦等不好的方面。
德:恩惠。这里指别人对自己好的的方面。
卒然:“卒”通“猝”,突然。
谨:郑重。
受教:接受教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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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通过唐雎向信陵君的进言,说明一个人做了好事切不可居功自傲、于人有恩德的事不应放在心上的主旨。
文章在表现这一主旨时,不是用直白方法,而是迂回切入。唐雎先从事情有不可知、不可不知,不可忘、不可不忘四种情况说起,再具体为人之憎我、我之憎人,人有德于我、我有德于人而应采取的不可不知、不可得而知,不可忘和不可不忘的四种态度,最后才落实到信陵君救赵一事上,说明这是有德于赵、不可不忘之事。辩证说来,环环相扣,严谨有致;语句反复,却不刻板,回环有味,令人深思。
这篇文章,篇幅至短,而文气则甚宽舒,在简单交代信陵君窃符救赵,赵王郊迎的背景之后,重点写唐雎与信陵君的对话。唐雎先对信陵君说:“事有不可知者,有不可不知者;有不可忘者,有不可不忘者。”这四句话,没头没脑,看似不着边际,不知所云,信陵君也的确不明白,难怪他会问:“何谓也?”于是唐雎不慌不忙,就信陵君的疑问,为他解释这四句话:“人之憎我也,不可不知也;我憎人也,不可得而知也。人之有德于我也,不可忘也;吾有德于人也,不可不忘也。”这四句话可分两层,前二句为上层,后二句为下层,上层为宾,下层为主;在下层中,前句为宾,后句为主,宾主相衬,顿挫有致。“吾有德于人也,不可不忘也”,是唐雎这番话的主旨,于是由泛言“可忘”与“不可忘”,自然而然地引出要规劝的现实的具体的问题:“今君杀晋鄙,救邯郸,破秦人,存赵国,此大德也。今赵王自郊迎,卒然见赵王,愿君之忘之也!”水到渠成,情理自现。对唐雎之谏,信陵君欣然接受。这段对话,前半为虚笔,后半才落实,虚笔作铺垫,实写见真意,虚实结合,宽缓从容,不急不懈,飘逸有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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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先生说,《史记》“不拘于史法,不囿于字句,发于情,肆于心而为文”(《汉字学史纲要》)。司马迁对信陵君礼贤下士、急人之难的侠义精神非常钦佩,他在《史记太史公自序》里说:“能以富贵下贫贱,贤能诎于不肖,唯信陵君为能行之。”在本篇中,他连用了一百四十多个“公子”,在公子身上倾注了真挚而又深沉的崇敬爱戴之情,文章中材料的取舍和剪削都从表现感情的需要出发。文章主要写了信陵君一生中的两桩大事,一是救赵,二是存魏,因为这两件事最能表现公子的侠义精神。其他的则一概剪去不提。可是,在文章的开头,作者却兴致勃勃地讲了一个公子与魏王赌棋的故事。说“赌棋”,却又不讲二人棋艺高低、赌注大小、胜负如何,很明显,这些与塑造公子的形象、表现作者的感情关系不大。太史公紧紧抓住不放的是,在“北境传举烽”的危急关头,兄弟二人的神情动作。尽管这个故事总共才一百来字,作者还是剥茧抽丝般地写了魏王的“释”、“恐”、“惊”、“畏”,公子的“止王”、“复博”和从实相告。魏王的胆小无能、心胸狭窄,公子的贤能沉着、襟怀坦白,无不跃然于纸面。
全文不枝不蔓。公子一死,文章理应结束,可是,作者却又横添上两节文字。一节写公子死后,秦如何“攻魏”、“拔二十城”、“虏魏王”、“屠大梁”;一节写高祖对公子的敬佩,“常祠公子”,“为公子置守冢五家”。这里形象地告诉人们:公子是魏国的中流砥柱,公子又是光耀后代、万世景仰的
一颗明星。根据金圣叹的说法,这首尾两处分别运用了“弄引法”和“獭尾法”。所谓“有一段大文字,不好突然便起,且先作一段小文字在前引之。”“一段大文字后,不好寂然便住,更作余波演漾之。”(《读第五才子书法》)作者所以运用这两种写法,则完全是根据表达感情的需要。开头的一个故事是公子的第一个亮相,寄寓了作者强烈的爱憎,鲜明的褒贬,为全篇定下了感情的基调。最后两节文字,是作者不可遏止的感情潮水的余波,是完成公子形象的最后一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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愈与李贺书,劝贺举进士。贺举进士有名,与贺争名者毁之,曰贺父名晋肃,贺不举进士为是,劝之举者为非。听者不察也,和而唱之,同然一辞。皇甫湜曰:“若不明白,子与贺且得罪。”愈曰:“然。”
律曰:“二名不偏讳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言‘征’不称‘在’,言‘在’不称‘征’是也。”律曰:“不讳嫌名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‘禹’与‘雨’、‘丘’与‘蓲’之类是也。”今贺父名晋肃,贺举进士,为犯二名律乎?为犯嫌名律乎?父名晋肃,子不得举进士,若父名仁,子不得为人乎?夫讳始于何时?作法制以教天下者,非周公孔子欤?周公作诗不讳,孔子不偏讳二名,《春秋》不讥不讳嫌名,康王钊之孙,实为昭王。曾参之父名晳,曾子不讳昔。周之时有骐期,汉之时有杜度,此其子宜如何讳?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?将不讳其嫌者乎?汉讳武帝名彻为通,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;讳吕后名雉为野鸡,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。今上章及诏,不闻讳浒、势、秉、机也。惟宦官宫妾,乃不敢言谕及机,以为触犯。士君子言语行事,宜何所法守也?今考之于经,质之于律,稽之以国家之典,贺举进士为可邪?为不可邪?
凡事父母,得如曾参,可以无讥矣;作人得如周公孔子,亦可以止矣。今世之士,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,而讳亲之名,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,亦见其惑也。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,胜周公孔子曾参,乃比于宦者宫妾,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,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?
鹧鸪天(王清叔具草酌赏海棠为作二绝句,清叔击节,概括以鹧鸪天歌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