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寂(1128~1194)金代文学家。字元老,号拙轩,蓟州玉田(今河北玉田)人。德三年进士,历仕太原祁县令、真定少尹兼河北西路兵马副都总管。大定二十六年,因救灾之事蒙冤,被贬蔡州防御使,后以中都路转运使致仕。卒谥文肃。工诗文,诗境清刻镵露,古文博大疏畅,著有《拙轩集》。
山上巴子城,山下巴江水。中有穷独人,强名为刺史。
时时窃自哂,刺史岂如是。仓粟喂家人,黄缣裹妻子。
莓苔翳冠带,雾雨霾楼雉。衙鼓暮复朝,郡斋卧还起。
回头望南浦,亦在烟波里。而我复何嗟,夫君犹滞此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