旱风吹沙天地昏,扶携塞道离乡村。身无完衣腹无食,病羸愁苦难具论。
老人状何似,头先于步足。无气手中杖与臂,相如同行半作沟。
中弃小儿何忍看,肩挑襁负啼声干。父怜母惜留不得,持标自售双眉攒。
试看担头何所有,麻总麦麸不盈缶。道旁采掇力无任,草根木实连尘垢。
于中况复婴锁械,负瓦揭木行且卖。形容已槁臀负疮,还庆未了征输债。
千愁万恨具物色,不待有言皆暴白。熙宁何缘一至斯,主行新法王安石。
当年此图谁所为,监门郑侠心忧时。疏奏閤门不肯纳,马递径上银台司。
疏言大略经圣眼,四方此类知何限。但除弊政行臣言,十日不雨臣当斩。
熙宁天子寝不寐,罢除新法回天意。宁知护法有善神,帝前环泣奸仍遂。
同时有图常献捷,嬴输事往图随灭。此图世远迹愈新,长使忠良肝胆热。
我因披图间比量,唐宗王会空夸张。愿将此图继无逸,重模图本陈吾皇。
(1461—1527)明湖广景陵人,字振之。弘治十五年进士。授编修。闭门自守,不妄交人。正德时,累擢南京国子监祭酒,寻改北。教士务实学而不专章句。以病归。嘉靖初,交荐不起。卒谥文恪。有《莲北集》、《东厢集》。
孝武皇帝陈皇后,时得幸,颇妒。别在长门宫,愁闷悲思。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,奉黄金百斤,为相如、文君取酒,因于解悲愁之辞。而相如为文以悟主上,陈皇后复得亲幸。其辞曰:
夫何一佳人兮,步逍遥以自虞。魂逾佚而不反兮,形枯槁而独居。言我朝往而暮来兮,饮食乐而忘人。心慊移而不省故兮,交得意而相亲。
伊予志之慢愚兮,怀贞悫之懽心。愿赐问而自进兮,得尚君之玉音。奉虚言而望诚兮,期城南之离宫。修薄具而自设兮,君曾不肯乎幸临。廓独潜而专精兮,天漂漂而疾风。登兰台而遥望兮,神怳怳而外淫。浮云郁而四塞兮,天窈窈而昼阴。雷殷殷而响起兮,声象君之车音。飘风回而起闺兮,举帷幄之襜襜。桂树交而相纷兮,芳酷烈之訚訚。孔雀集而相存兮,玄猨啸而长吟。翡翠胁翼而来萃兮,鸾凤翔而北南。
心凭噫而不舒兮,邪气壮而攻中。下兰台而周览兮,步从容于深宫。正殿块以造天兮,郁并起而穹崇。间徙倚于东厢兮,观夫靡靡而无穷。挤玉户以撼金铺兮,声噌吰而似钟音。
刻木兰以为榱兮,饰文杏以为梁。罗丰茸之游树兮,离楼梧而相撑。施瑰木之欂栌兮,委参差以槺梁。时仿佛以物类兮,象积石之将将。五色炫以相曜兮,烂耀耀而成光。致错石之瓴甓兮,象瑇瑁之文章。张罗绮之幔帷兮,垂楚组之连纲。
抚柱楣以从容兮,览曲台之央央。白鹤噭以哀号兮,孤雌跱于枯杨。日黄昏而望绝兮,怅独托于空堂。悬明月以自照兮,徂清夜于洞房。援雅琴以变调兮,奏愁思之不可长。案流徵以却转兮,声幼妙而复扬。贯历览其中操兮,意慷慨而自卬。左右悲而垂泪兮,涕流离而从横。舒息悒而增欷兮,蹝履起而彷徨。揄长袂以自翳兮,数昔日之諐殃。无面目之可显兮,遂颓思而就床。抟芬若以为枕兮,席荃兰而茝香。
忽寝寐而梦想兮,魄若君之在旁。惕寤觉而无见兮,魂迋迋若有亡。众鸡鸣而愁予兮,起视月之精光。观众星之行列兮,毕昴出于东方。望中庭之蔼蔼兮,若季秋之降霜。夜曼曼其若岁兮,怀郁郁其不可再更。澹偃蹇而待曙兮,荒亭亭而复明。妾人窃自悲兮,究年岁而不敢忘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