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77—1544)明松江府上海人,初名荣,字子渊,号俨山。弘治十八年进士二甲第一。授编修。遭刘瑾忌,改南京主事,瑾诛,复职。累官四川左布政使。嘉靖中,官至詹事府詹事。卒谥文裕。工书。有《俨山集》、《续集》、《外集》。
隋舰临淮甸,唐旗出井陉。断鳌支四柱,卓马济三灵。
祖业隆盘古,孙谋复大庭。从来师俊杰,可以焕丹青。
旧族开东岳,雄图奋北溟。邪同獬廌触,乐伴凤凰听。
酣战仍挥日,降妖亦斗霆。将军功不伐,叔舅德惟馨。
鸡塞谁生事,狼烟不暂停。拟填沧海鸟,敢竞太阳萤。
内草才传诏,前茅已勒铭。那劳出师表,尽入大荒经。
德水萦长带,阴山绕画屏。秖忧非綮肯,未觉有膻腥。
保佐资冲漠,扶持在杳冥。乃心防暗室,华发称明廷。
按甲神初静,挥戈思欲醒。羲之当妙选,孝若近归宁。
月色来侵幌,诗成有转棂。罗含黄菊宅,柳恽白蘋汀。
神物龟酬孔,仙才鹤姓丁。西山童子药,南极老人星。
自顷徒窥管,于今愧挈瓶。何由叨末席,还得叩玄扃。
庄叟虚悲雁,终童漫识艇。幕中虽策画,剑外且伶俜。
俣俣行忘止,鳏鳏卧不瞑。身应瘠于鲁,泪欲溢为荣。
禹贡思金鼎,尧图忆土铏。公乎来入相,王欲驾云亭。
王孙圉聘于晋,定公飨之。赵简子鸣玉以相,问于王孙圉曰:“楚之白珩犹在乎?”对曰:“然。”简子曰:“其为宝也,几何矣?”曰:“未尝为宝。楚之所宝者,曰观射父,能作训辞,以行事于诸侯,使无以寡君为口实。又有左史倚相,能道训典,以叙百物,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,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;又能上下说于鬼神,顺道其欲恶,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。又有薮曰云,连徒洲,金、木、竹、箭之所生也,龟、珠、角、齿、皮、革、羽、毛,所以备赋,以戒不虞者也;所以共币帛,以宾享于诸侯者也。若诸侯之好币具,而导之以训辞,有不虞之备,而皇神相之,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,而国民保焉。此楚国之宝也。若夫白珩,先王之玩也,何宝之焉?”
“圉闻国之宝,六而已:圣能制议百物,以辅相国家,则宝之;玉足以庇荫嘉谷,使无水旱之灾,则宝之;龟足以宪臧否,则宝之;珠足以御火灾,则宝之;金足以御兵乱,则宝之;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,则宝之。若夫哗嚣之美,楚虽蛮夷,不能宝也。”
会于向,将执戎子驹支。范宣子亲数诸朝。曰:“来,姜戎氏。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,乃祖吾离被苫盖,蒙荆棘,以来归我先君。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,与女剖分而食之。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,盖言语漏泄,则职女之由。诘朝之事,尔无与焉!与,将执女。”
对曰:“昔秦人负恃其众,贪于土地,逐我诸戎。惠公蠲其大德,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,毋是翦弃。赐我南鄙之田,狐狸所居,豺狼所嗥。我诸戎除翦其荆棘,驱其狐狸豺狼,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,至于今不贰。昔文公与秦伐郑,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,于是乎有肴之师。晋御其上,戎亢其下,秦师不复,我诸戎实然。譬如捕鹿,晋人角之,诸戎掎之,与晋踣之,戎何以不免?自是以来,晋之百役,与我诸戎相继于时,以从执政,犹肴志也,岂敢离逷?今官之师旅,无乃实有所阙,以携诸侯,而罪我诸戎。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,贽币不通,言语不达,何恶之能为?不与于会,亦无瞢焉。”赋《青蝇》而退。
宣子辞焉,使即事于会,成恺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