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俊民(1176~1260)或(1175~1260)字用章,自号鹤鸣老人,泽州晋城(今属山西晋城)人。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韩王元嘉之后。年幼时 ,勤于经史百家,尤精通二程理学。承安间以经义举进士第一,弃官教授乡里,隐居嵩山,元政府泽州长官段直从河南嵩山迎回李俊民任泽州教授,长期在泽州大阳生活教学。金亡后,忽必烈召之不出,卒谥庄靖。能诗文,其诗感伤时世动乱,颇多幽愤之音。有《庄靖集》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