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沆(hàng)(1785~1826)著名诗人,文学家,清代古赋七大家之一,被魏源称为“一代文宗”。 原名学濂,字太初,号秋舫,室名简学斋,白石山馆。蕲水(今湖北浠水县)人。陈沆于嘉庆十八年(1813)中举,二十四年(1819)中进士一甲一名,其策论文章,气势雄浑,论述精辟,笔力奇健,授翰林院修撰,清道光二年(1822),任广东省大主考(学政),次年,任清礼部会试同考官。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。陈沆卒年,《清史列传》记为道光六年(1826)。周锡恩撰《陈修撰沆传》则言年四十一,当为道光五年(1825)。后归葬于浠水县西调军山南麓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