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鸿祚(1798~1835)清代词人。原名继章,后改名廷纪,字莲生。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道光十二年(1832)举人,两应进士试不第,穷愁而卒,年仅三十八岁。家世业盐筴,巨富,至君渐落。鸿祚一生,大似纳兰性德。他与龚自珍同时为“西湖双杰”。其词多表现抑郁、感伤之情,著有《忆云词甲乙丙丁稿》4卷,《补遗》1卷,有光绪癸巳钱塘榆园丛刻本。
年、月、日,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,乃能衔哀致诚,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,告汝十二郎之灵:
呜呼!吾少孤,及长,不省所怙,惟兄嫂是依。中年,兄殁南方,吾与汝俱幼,从嫂归葬河阳。既又与汝就食江南。零丁孤苦,未尝一日相离也。吾上有三兄,皆不幸早世。承先人后者,在孙惟汝,在子惟吾。两世一身,形单影只。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:“韩氏两世,惟此而已!”汝时尤小,当不复记忆。吾时虽能记忆,亦未知其言之悲也。
吾年十九,始来京城。其后四年,而归视汝。又四年,吾往河阳省坟墓,遇汝从嫂丧来葬。又二年,吾佐董丞相于汴州,汝来省吾。止一岁,请归取其孥。明年,丞相薨。吾去汴州,汝不果来。是年,吾佐戎徐州,使取汝者始行,吾又罢去,汝又不果来。吾念汝从于东,东亦客也,不可以久;图久远者,莫如西归,将成家而致汝。呜呼!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!吾与汝俱少年,以为虽暂相别,终当久相与处。故舍汝而旅食京师,以求斗斛之禄。诚知其如此,虽万乘之公相,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。
去年,孟东野往。吾书与汝曰:“吾年未四十,而视茫茫,而发苍苍,而齿牙动摇。念诸父与诸兄,皆康强而早世。如吾之衰者,其能久存乎?吾不可去,汝不肯来,恐旦暮死,而汝抱无涯之戚也!”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,强者夭而病者全乎!
呜呼!其信然邪?其梦邪?其传之非其真邪?信也,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?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?少者、强者而夭殁,长者、衰者而存全乎?未可以为信也。梦也,传之非其真也,东野之书,耿兰之报,何为而在吾侧也?呜呼!其信然矣!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!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,不克蒙其泽矣!所谓天者诚难测,而神者诚难明矣!所谓理者不可推,而寿者不可知矣!
虽然,吾自今年来,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,动摇者或脱而落矣。毛血日益衰,志气日益微,几何不从汝而死也。死而有知,其几何离;其无知,悲不几时,而不悲者无穷期矣。
汝之子始十岁,吾之子始五岁。少而强者不可保,如此孩提者,又可冀其成立邪?呜呼哀哉!呜呼哀哉!
汝去年书云:“比得软脚病,往往而剧。”吾曰:“是疾也,江南之人,常常有之。”未始以为忧也。呜呼! 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?抑别有疾而至斯极乎?
汝之书,六月十七日也。东野云,汝殁以六月二日;耿兰之报无月日。盖东野之使者,不知问家人以月日;如耿兰之报,不知当言月日。东野与吾书,乃问使者,使者妄称以应之乎。其然乎?其不然乎?
今吾使建中祭汝,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。彼有食,可守以待终丧,则待终丧而取以来;如不能守以终丧,则遂取以来。其余奴婢,并令守汝丧。吾力能改葬,终葬汝于先人之兆,然后惟其所愿。
呜呼!汝病吾不知时,汝殁吾不知日,生不能相养以共居,殁不能抚汝以尽哀,敛不凭其棺,窆不临其穴。吾行负神明,而使汝夭;不孝不慈,而不能与汝相养以生,相守以死。一在天之涯,一在地之角,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,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。吾实为之,其又何尤!彼苍者天,曷其有极!自今已往,吾其无意于人世矣!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,以待余年,教吾子与汝子,幸其成;长吾女与汝女,待其嫁,如此而已。
呜呼,言有穷而情不可终,汝其知也邪?其不知也邪?呜呼哀哉!尚飨!
乙丑岁赴试并州,道逢捕雁者云:“今旦获一雁,杀之矣。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,竟自投于地而死。”予因买得之,葬之汾水之上,垒石为识,号曰“雁丘”。同行者多为赋诗,予亦有《雁丘词》。旧所作无宫商,今改定之。
问世间,情为何物,直教生死相许?
天南地北双飞客,老翅几回寒暑。
欢乐趣,离别苦,就中更有痴儿女。
君应有语:渺万里层云,千山暮雪,只影向谁去?
横汾路,寂寞当年箫鼓,荒烟依旧平楚。
招魂楚些何嗟及,山鬼暗啼风雨。
天也妒,未信与,莺儿燕子俱黄土。
千秋万古,为留待骚人,狂歌痛饮,来访雁丘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