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天秋无片云,地静无纤尘。团团新晴月,林外生白轮。
忆昨阴霖天,连连三四旬。赖逢家酝熟,不觉过朝昏。
私言雨霁后,可以罢馀尊。及对新月色,不醉亦愁人。
床头残酒榼,欲尽味弥淳。携置南檐下,举酌自殷勤。
清光入杯杓,白露生衣巾。乃知阴与晴,安可无此君。
我有乐府诗,成来人未闻。今宵醉有兴,狂咏惊四邻。
独赏犹复尔,何况有交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