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则礼 公元?年至一1121年字子副,富川(一作永兴,今湖北阳新)人。生年不详,卒于宋徽宗宣和三年。以父荫入仕。会为军器监主簿,因事谪荆州。官至直秘阁,知虢州。工诗,与唐庚、曾纡、陈道诸名士唱和。晚年居豫章,自号北湖居士。则礼著有北湖集十卷,长短句一卷,《书录解题》并傅于代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殷仲文风流儒雅,海内知名。世异时移,出为东阳太守。常忽忽不乐,顾庭槐而叹曰:“此树婆娑,生意尽矣!”。
至如白鹿贞松,青牛文梓。根柢盘魄,山崖表里。桂何事而销亡,桐何为而半死?昔之三河徙植,九畹移根。开花建始之殿,落实睢阳之园。声含嶰谷,曲抱《云门》。将雏集凤,比翼巢鸳。临风亭而唳鹤,对月峡而吟猿。乃有拳曲拥肿,盘坳反覆。熊彪顾盼,鱼龙起伏。节竖山连,文横水蹙。匠石惊视,公输眩目。雕镌始就,剞劂仍加。平鳞铲甲,落角摧牙。重重碎锦,片片真花。纷披草树,散乱烟霞。
若夫松子、古度、平仲、君迁,森梢百顷,槎枿千年。秦则大夫受职,汉则将军坐焉。莫不苔埋菌压,鸟剥虫穿。或低垂于霜露,或撼顿于风烟。东海有白木之庙,西河有枯桑之社,北陆以杨叶为关,南陵以梅根作冶。小山则丛桂留人,扶风则长松系马。岂独城临细柳之上,塞落桃林之下。
若乃山河阻绝,飘零离别。拔本垂泪,伤根沥血。火入空心,膏流断节。横洞口而敧卧,顿山腰而半折,文斜者百围冰碎,理正者千寻瓦裂。载瘿衔瘤,藏穿抱穴,木魅睒睗,山精妖孽。
况复风云不感,羁旅无归。未能采葛,还成食薇。沉沦穷巷,芜没荆扉,既伤摇落,弥嗟变衰。《淮南子》云:“木叶落,长年悲。”斯之谓矣。乃歌曰:”建章三月火,黄河万里槎。若非金谷满园树,即是河阳一县花。“桓大司马闻而叹曰:“昔年种柳,依依汉南。今看摇落,凄怆江潭。树犹如此,人何以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