晁端礼(1046~1113) 北宋词人。名一作元礼。字次膺。开德府清丰县(今属河南)人,因其父葬于济州任城(今山东济宁),遂为任城人。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由于蔡京举荐,应诏来到京城。适逢宫禁中莲荷初生,他进《并蒂芙蓉》词,大得徽宗称赏。于是以承事郎为大晟府协律。黄称他“与万俟雅言(咏)齐名,按月律进词”(《唐宋诸贤绝妙词选》卷七)。未及供职即病逝。
畴昔未识君,知君好贤才。随山起馆宇,凿石营池台。
星火五月中,景风从南来。数枝石榴发,一丈荷花开。
恨不当此时,相过醉金罍。我行值木落,月苦清猿哀。
永夜达五更,吴歈送琼杯。酒酣欲起舞,四座歌相催。
日出远海明,轩车且裴回。更游龙潭去,枕石拂莓苔。
晋师从齐师,入自丘舆,击马陉。
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、玉磬与地。“不可,则听客之所为。”
宾媚人致赂,晋人不可,曰:“必以肖同叔子为质,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。”对曰: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匹敌,则亦晋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于诸侯,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诗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若以不孝令于诸侯,其无乃非德类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诗曰:‘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’今吾子疆理诸侯,而曰‘尽东其亩’而已;唯吾子戎车是利,无顾土宜,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则不义,何以为盟主?其晋实有阙。四王之王也,树德而济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抚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诸侯,以逞无疆之欲。诗曰:‘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’子实不优,而弃百禄,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则有辞矣。曰‘子以君师辱于敝邑,不腆敝赋,以犒从者;畏君之震,师徒桡败。吾子惠徼齐国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继旧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爱。子又不许,请收合馀烬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云从也;况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听?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