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19—1388)元明间常州府江阴人,字原吉。元至正中,作《河清颂》,台臣荐之,称疾辞。避乱于淞之青龙江,再迁上海乌泥泾,筑草堂以居,自号最闲园丁。辞张士诚征辟,而为之划策,使降元以拒朱氏。明洪武十五年以文学录用,有司敦迫上道,坚卧不起。自称席帽山人。诗多怀古伤今,于张氏之亡,颇多感慨。有《梧溪诗集》七卷,记载元、明之际人才国事,多史家所未备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嘉庆四年,岁在己未,琉球国中山王尚穆薨。世子尚哲先七年卒,世孙尚温表请袭封。中朝怀柔远藩,锡以恩命,临轩召对,特简儒臣。
于是,赵介山先生,名文楷,太湖人,官翰林院修撰,充正使;李和叔先生,名鼎元,绵州人,官内阁中书,副焉。介山驰书约余偕行,余以高堂垂老,惮于远游。继思游幕二十年,遍窥两戒,然而尚囿方隅之见,未观域外,更历纓溟之胜,庶广异闻。禀商吾父,允以随往。从客凡五人:王君文诰,秦君元钧,缪君颂,杨君华才,其一即余也。
五年五月朔日,随荡节以行,祥飙送风,神鱼扶舳,计六昼夜,径达所届。
凡所目击,成登掌录。志山水之丽崎,记物产之瑰怪,载官司之典章,嘉士女之风节。文不矜奇,事皆记实。自惭谫陋,饴测海之嗤;要堪传言,或胜凿空之说云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