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宝琛(1848—1935年),字伯潜,号弢庵、陶庵、听水老人。汉族,福建闽县(今福州市)螺洲人。刑部尚书陈若霖曾孙,晚清大臣,学者,官至正红旗汉军副都统、内阁弼德院顾问大臣,为毓庆宫宣统皇帝授读。中法战争后因参与褒举唐炯、徐延投统办军务失当事,遭部议连降九级,从此投闲家居达二十五年之久。赋闲期间,热心家乡教育事业。宣统元年(1909年),复调京充礼学馆总裁,辛亥革命后仍为溥仪之师,1935年卒于京寓,得逊清“文忠”谥号及“太师”觐赠 。
虽有嘉肴,弗食,不知其旨也;虽有至道,弗学,不知其善也。是故学然后知不足,教然后知困。知不足,然后能自反也;知困,然后能自强也。故曰:教学相长也。《兑命》曰:“学学半。”其此之谓乎?
古之教者,家有塾,党有庠,术有序,国有学。比年入学,中年考校。一年视离经辨志;三年视敬业乐群;五年视博习亲师;七年视论学取友,谓之小成。九年知类通达,强立而不反,谓之大成。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,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,此大学之道也。《记》曰:“蛾子时术之。”其此之谓乎!
大学始教,皮弁祭菜,示敬道也。《宵雅》肄三,官其始也。入学鼓箧,孙其业也。夏楚二物,收其威也。未卜禘不视学,游其志也。时观而勿、语存其心也。幼者听而弗问,学不躐等也。此七者,教之大伦也。《记》曰:“凡学,官先事,士先志。”其此之谓乎!
大学之法:禁于未发之谓豫;当其可之谓时;不凌节而施之谓孙;相观而善之谓摩。此四者,教之所由兴也。发然后禁,则扞格而不胜;时过然后学,则勤苦而难成;杂施而不孙,则坏乱而不修;独学而无友,则孤陋而寡闻;燕朋逆其师,燕辟废其学。此六者,教之所由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