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当年心甘情愿地独守空帷,睡梦中关山迢递始觉别离。
不见飞过的大雁捎来书信,对月怀人,浮想联翩,那弯弯的新月就像娇妻的蛾眉。
憎恶那清阁外的折柳送别,闲暇时采摘荷花身临碧潭。
闺房之中不见了张敞画眉,边关塞外将士们正在鏖战。
注释
只自:徒自,徒然。唐杜甫《忆郑南》诗:“万里苍茫外,龙蛇只自深。”空帷(wéi):空屋。晋张华《情诗》之二:“幽人守静夜,回身入空帷。”帷,一作“闺”。
关山:关隘山岭。《乐府诗集·横吹曲辞五·木兰诗一》:“万里赴戎机,关山度若飞。”
乡书:家信。
蛾眉:蚕蛾触须细长而弯曲,因以比喻女子美丽的眉毛。
攀:攀折。清阁:指官署。
芙蕖(qú):荷花的别名。傍:临近。
走马台:即章台,汉长安街名。这里用以借指长安。
拂云堆:古地名,在今内蒙古包头西北。这里指作者戍守的边防前线。▲
这两首诗很可能创作于唐穆宗朝作者任东川节度使期间。王涯夫妻情笃,相思之情缠绵悱恻,这两首诗就是为表达他对妻子的思念之情而作的。
其一
开头两句,第一句说了“当年”,第二句便含“至今”之意。“只自”是唐人口语,作“独自”讲,句中含有甘心情愿的意味。意思是:当年自己就立下心愿,与妻离别后,甘自独守空帷;几年来,常常是“梦里关山”——历尽千山万水,和妻子相会,但醒来却发觉两人仍分隔两地,处在别离之中。上句写宿志兼点处境,下句写梦幻兼诉情思,表现出诗人思念妻子的深情。相传王涯对妻子情笃,虽做高官而“不蓄妓妾”(《唐才子传》),这首诗更表现出其情真意切。
后两句,上句说“不见乡书”,下句道“唯看新月”,从这对举成文的语气里,显示了诗人对家书的时时渴盼:他多么想望能像古代传说那样,突见雁足之上,系着妻子的信件啊!乡书不见,唯见新月,一个“唯”字,透露出诗人无可奈何的怅惘。诗人对月怀人,浮想联翩,仿佛那弯弯新月就像娇妻的蛾眉。
短短四句诗,却写得情真意真,末句以景结情,更给人以语近情遥,含吐不露的无穷美感。
其二
古人送别,常常折柳相赠,因此,杨柳便成了伤别的象征。诗开头说,“厌攀杨柳临清阁”,“厌”字一贯全句,“杨柳”触起离思,自然厌之有理;官署中的“清阁”,有似送别时的长亭,因此临清阁也惹人伤情。诗人极力想逃避这离思之苦,可是不能够。他避开了清阁杨柳而游清池,那明艳动人的芙蕖却又冲他娇笑。“闲采芙蕖傍碧潭”,一个“闲”字,描摹出了诗人那种情不自禁的动作。芙蓉如面,莲步生春,诗人芙蕖在手,但仿佛跳入诗人眼帘的却是螓首蛾眉,美目盼兮的娇妻。这离愁真是既苦且甜,既甜且苦,懊恼缠人啊。但诗人转念一想,既有王命在身,自当以国事为重,于是笔锋一转,写道:“走马台边人不见,拂云堆畔战初酣。”“走马台”用汉时张敞“走马章台街”之典。这两句说:娇妻既在千里之外,想效张敞画眉之事已不可能,而现在边关多事,作为运筹帷幄的边关统帅,应以国事为重,个人儿女私情暂且放一放吧!诗人极力要从思恋中解脱出来,恰是更深一层地表现了怀念妻子的缠绵之情;也是对久别的妻子的解释,完满地表达了“秋思赠远”的题意。
这首诗是情思缠绵与健美风格的有机结合。前两句诗人将思远之情写得深情款款,卒章处却是开阔雄放。缠绵与雄放,统一在诗人的妙笔下,表现出了诗人既富有感情又能正确对待儿女情长的大将风度。诗的个性就在于此,作品的可贵也在于此。▲
王涯〔唐〕(764~835))字广津,太原人。约生于唐代宗广德二年,卒于文宗太和九年,年约七十余岁。博学工文。梁肃异其才,荐于陆贽。贞元八年,(公元七九二年)擢进士,又举宏辞。再调蓝田尉。久之,以左拾遗为翰林学士,进起居舍人。元和时,累官中书侍郎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穆宗立,出为剑南、东川节度使。文宗时,以吏部尚书代王播总盐铁,为政刻急,始变法,益其税以济用度,民生益困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天地果无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生人果有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然则孰为近?曰:有初为近。孰明之?由封建而明之也。彼封建者,更古圣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而莫能去之。盖非不欲去之也,势不可也。势之来,其生人之初乎?不初,无以有封建。封建,非圣人意也。
彼其初与万物皆生,草木榛榛,鹿豕狉狉,人不能搏噬,而且无毛羽,莫克自奉自卫。荀卿有言:“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。”夫假物者必争,争而不已,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。其智而明者,所伏必众,告之以直而不改,必痛之而后畏,由是君长刑政生焉。故近者聚而为群,群之分,其争必大,大而后有兵有德。又有大者,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属。于是有诸侯之列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封。于是有方伯、连帅之类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方伯、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人,然后天下会于一。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,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,有诸侯而后有方伯、连帅,有方伯、连帅而后有天子。自天子至于里胥,其德在人者死,必求其嗣而奉之。故封建非圣人意也,势也。
夫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事远矣,及有周而甚详。周有天下,裂土田而瓜分之,设五等,邦群后。布履星罗,四周于天下,轮运而辐集;合为朝觐会同,离为守臣扞城。然而降于夷王,害礼伤尊,下堂而迎觐者。历于宣王,挟中兴复古之德,雄南征北伐之威,卒不能定鲁侯之嗣。陵夷迄于幽、厉,王室东徙,而自列为诸侯。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,射王中肩者有之,伐凡伯、诛苌弘者有之,天下乖戾,无君君之心。余以为周之丧久矣,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。得非诸侯之盛强,末大不掉之咎欤?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,国殄于后封之秦,则周之败端,其在乎此矣。
秦有天下,裂都会而为之郡邑,废侯卫而为之守宰,据天下之雄图,都六合之上游,摄制四海,运于掌握之内,此其所以为得也。不数载而天下大坏,其有由矣:亟役万人,暴其威刑,竭其货贿,负锄梃谪戍之徒,圜视而合从,大呼而成群,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,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,天下相合,杀守劫令而并起。咎在人怨,非郡邑之制失也。
汉有天下,矫秦之枉,徇周之制,剖海内而立宗子,封功臣。数年之间,奔命扶伤之不暇,困平城,病流矢,陵迟不救者三代。后乃谋臣献画,而离削自守矣。然而封建之始,郡国居半,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,秦制之得亦以明矣。继汉而帝者,虽百代可知也。
唐兴,制州邑,立守宰,此其所以为宜也。然犹桀猾时起,虐害方域者,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,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。州县之设,固不可革也。
或者曰:“封建者,必私其土,子其人,适其俗,修其理,施化易也。守宰者,苟其心,思迁其秩而已,何能理乎?”余又非之。
周之事迹,断可见矣:列侯骄盈,黩货事戎,大凡乱国多,理国寡,侯伯不得变其政,天子不得变其君,私土子人者,百不有一。失在于制,不在于政,周事然也。
秦之事迹,亦断可见矣:有理人之制,而不委郡邑,是矣。有理人之臣,而不使守宰,是矣。郡邑不得正其制,守宰不得行其理。酷刑苦役,而万人侧目。失在于政,不在于制,秦事然也。
汉兴,天子之政行于郡,不行于国,制其守宰,不制其侯王。侯王虽乱,不可变也,国人虽病,不可除也;及夫大逆不道,然后掩捕而迁之,勒兵而夷之耳。大逆未彰,奸利浚财,怙势作威,大刻于民者,无如之何,及夫郡邑,可谓理且安矣。何以言之?且汉知孟舒于田叔,得魏尚于冯唐,闻黄霸之明审,睹汲黯之简靖,拜之可也,复其位可也,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。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赏。朝拜而不道,夕斥之矣;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,纵令其乱人,戚之而已。孟舒、魏尚之术莫得而施,黄霸、汲黯之化莫得而行;明谴而导之,拜受而退已违矣;下令而削之,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,则相顾裂眦,勃然而起;幸而不起,则削其半,削其半,民犹瘁矣,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?汉事然也。
今国家尽制郡邑,连置守宰,其不可变也固矣。善制兵,谨择守,则理平矣。
或者又曰:“夏、商、周、汉封建而延,秦郡邑而促。”尤非所谓知理者也。
魏之承汉也,封爵犹建;晋之承魏也,因循不革;而二姓陵替,不闻延祚。今矫而变之,垂二百祀,大业弥固,何系于诸侯哉?
或者又以为:“殷、周,圣王也,而不革其制,固不当复议也。”是大不然。
夫殷、周之不革者,是不得已也。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,资以黜夏,汤不得而废;归周者八百焉,资以胜殷,武王不得而易。徇之以为安,仍之以为俗,汤、武之所不得已也。夫不得已,非公之大者也,私其力于己也,私其卫于子孙也。秦之所以革之者,其为制,公之大者也;其情,私也,私其一己之威也,私其尽臣畜于我也。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。
夫天下之道,理安斯得人者也。使贤者居上,不肖者居下,而后可以理安。今夫封建者,继世而理;继世而理者,上果贤乎,下果不肖乎?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。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,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,以尽其封略,圣贤生于其时,亦无以立于天下,封建者为之也。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?吾固曰:“非圣人之意也,势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