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著(约公元1140年前后在世)字鹏南,舒州皖城(今安徽潜山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北宋宣、政年间(1111~1125)登进士第。入金任居州县甚久。年六十余,始入翰林,充修撰。后出守武遂,终于忻州刺史。皖有玉照乡,既老,号玉照老人,以示不忘其本。著善诗,与吴激常相酬答。《金史》无传,事见《中州集》卷二。词存一首。
知悼子卒,未葬,平公饮酒,师旷、李调侍,鼓钟。杜蒉自外来,闻钟声,曰:“安在?”曰:“在寝。”杜蒉入寝,历阶而升,酌曰:“旷饮斯!”又酌曰:“调饮斯!”又酌,堂上北面坐饮之。降趋而出。
平公呼而进之,曰:“蒉!曩者尔心或开予,是以不与尔言。尔饮旷,何也?”曰:“子卯不乐。知悼子在堂,斯其为子卯也大矣!旷也,太师也。不以诏,是以饮之也。”“尔饮调,何也?”曰:“调也,君之亵臣也。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,是以饮之也。”“尔饮,何也?”曰:“蒉也,宰夫也,非刀匕是共,又敢与知防,是以饮之也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亦有过焉,酌而饮寡人。”杜蒉洗而扬觯。公谓侍者曰:“如我死,则必毋废斯爵也!”
至于今,既毕献,斯扬觯,谓之“杜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