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碧绿的湖面上笼罩着柳荫,人的倒影在明净的水波中映浸。经常浮现在记忆里的是年时节下花前的畅饮。到如今,夫妻离散无音信。羡慕那成双成对的鸳鸯,比翼齐飞到蓼花深处,人却是鸳梦已残,无计重温。
注释
回文锦:东晋前秦才女苏惠被丈夫窦涛遗弃,织锦为“璇玑图”寄涛,锦上织入八百余字,回旋诵读,可成诗数千首。窦涛感动,终于和好如初。后人因以“回文锦”代指思妇寄给远方夫君的述情之物。
杨果是由金入元的散曲作家。这支小令写思妇思念丈夫。曲子首句“碧湖湖上柳阴阴”是说:想起绿树成荫的湖畔,折柳送别的场所,能想起多少故事。这就仿佛是当代人的火车站情结一般。“人影澄波浸”的意思是:很多惜别的人影,倒映在湖面上,水波又打乱了影像。“常记年时对饮”是想象,意思是说:想起我们一块对坐饮酒,好不惬意。“到如今,西风吹断回文锦”意谓:念目前,夫妻离散,心中无限悲痛。最后三句“羡他一对,鸳鸯飞去,残梦蓼花深”的大意是:羡慕身旁飞过的鸳鸯,看别人成双成对,只觉得一场残梦般,蓼花深深。这直白的悲痛,非常感人,可以说这是全诗最美的三句。
这首小令从写景领起,写湖水清碧,岸柳阴阴,是典型的江南水乡风光。“碧湖”与“湖上”是两个词组,作者有意重用一个“湖”字,而不说“碧湖岸上”,与其后“阴阴”的叠词同集一句,便形成了一种婉转低回的情味。“人影澄波浸”是表现湖水的清纯,回应“碧湖”,但更主要的是从湖景带出“人影”,由写景向写人过渡。“人影”至少能给读者提供另外两种意象:一是指曲中主人公本人,“柳阴阴”衬托出其人的孤独,而碧湖澄波的宁静气氛则反现出下文心情的不平静;二是指湖中的采莲女,因为这首《小桃红》是从江南采莲的意境生发的。若取此解释,那么主人公所忆的“对花饮”的对象,也是一名采莲女子。而“语译”释“人影”为游人之影,则是与下句“常记”相承,所谓触景生情。
设想柳荫下游人笑语欢饮,且男女相杂,于是激起了主人公“年时对花饮”的回忆。“对花饮”通常意义就是对花饮酒,但“花”在诗歌中又有借喻女子的习常用法。这才使我们意识到曲中主人公为一名男子。这是作者有意安排的效果,这里不妨看他的另一首《小桃红》:“采莲湖上棹船回,风约湘裙翠。一曲琵琶数行泪。望人归,芙蓉开尽无消息。晚凉多少,红鸳白鹭,何处不双飞。”立意乃至布局都与本篇惊人地相似,而主人公的女性身份则同样是一目了然的。中国的词曲作家都善于用简略的暗示来节省介绍人物的笔墨。
回忆只有短短的一句,迅即接上了“到如今”,显示了现实的无情。“如今”与“年时”形成了强烈的对比。“回文锦”表现出了主人公与“年时对花饮”的对方的恋爱相思关系,而这三字本身已寓离散之意,何况“西风吹断”,两人的音书联系也中断了。作者不直说情人远去,恩爱断绝,而以“西风吹断回文锦”为暗喻,是艺术语言的需要,也表现出一种讳言伤痛的惆怅情味。于是,由触景生情,又进一步引出了末三句的见景生感。
“羡他一对,鸳鸯飞去,残梦蓼花深”,这“残梦蓼花深”又非一种断言可以括尽。我们取“残梦”为鸳鸯之梦,似较得诗人之旨。这三句全述“鸳鸯”,以一个“羡”字统领,一方面说明了主人公渴望爱情幸福的强烈,连鸳鸯的“残梦”也在被羡之列;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主人公对命运现实的绝望。一对鸳鸯飞入蓼花深处并头酣眠,是连贯的一意,作品分作三句,虽是服从曲律句式的需要,却也表现出主人公在克制伤痛、倾诉愿望时的一种挣扎感。
这首小令由景及人,又由人及景,借湖上的美景作为人物悲剧命运和悲剧心理的强烈反衬,所谓“以乐景写哀,一倍增其哀乐”(清王夫之《诗律》)。曲中处处表现出对悲哀的克制,含痛于喉,同时也因此表现出一种悱恻低回的风调。这种风调及其表现的手法都近于婉约词,而“到如今”、“羡他一对,鸳鸯飞去”等使用的又是曲的平直语言。以曲为载体,以词为笔法,这正是词曲嬗变时期的常见现象。 ▲
杨果,[1195-1269]字正卿,号西庵,祈州蒲阴(今河北安国县)人。生于金章宗承安二年(宋庆元三年),金哀宗正大元年(1224)登进士第,官至参知政事,为官以干练廉洁著称。卒,谥文献。工文章,长于词曲,著有《西庵集》。与元好问交好。其散曲作品内容多咏自然风光,曲辞华美,富于文采。明朱权《太和正音谱》评其曲“如花柳芳妍”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旅怀千结,数征鸿过尽,暮云无极。怪断肠、芳草萋萋,却绿到天涯,酿成春色。尽有轻阴,未应恨、浮云西北。祗鸾钗密约,凤屧旧尘,梦回凄忆。
年华逝波渐掷。叹蓬山路阻,乌盼头白。近夕阳、处处啼鹃,更刬地乱红,暗帘愁碧。怨叶相思,待题付、西流潮汐。怕春波、载愁不去,恁生见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