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汝楠(1514~1565)字子木,号白石,明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省)人。8岁侍父听讲于甘泉(湛若水)门下,每每有所解悟。年十八中嘉靖十一年(1532)进士,授职行人,不久升刑部外郎,迁职到南京刑部,与尚书顾麟引为忘年交。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
己未八月二十日夜,梦有人以石研屏见饷者。其色如玉,光润可爱。中有一牛,磨角作斗状。云:“湘潭里中有张其姓者,多力善斗,号张难敌。一日,与人搏,偶败,忿赴河而死。居三日,其家人来视之,浮水上,则牛耳。自后并水之山往往有此石,或得之,里中辄不利。”梦中异之,为作诗数百言,大抵皆取古之怨愤变化异物等事,觉而忘其言。后三日,赋词以识其异。
恨之极,恨极销磨不得。苌弘事,人道后来,其血三年化为碧。郑人缓也泣。吾父攻儒助墨。十年梦,沈痛化余,秋柏之间既为实。
相思重相忆。被怨结中肠,潜动精魄。望夫江上岩岩立。嗟一念中变,后期长绝。君看启母愤所激。又俄倾为石。
难敌,最多力。甚一忿沈渊,精气为物。依然困斗牛磨角。便影入山骨,至今雕琢。寻思人间,只合化,梦中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