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二年前后在世]字才甫,自号莲社居士,开封(今属河南)人。里居及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高宗绍兴末前后在世。好填词,每应制进一词,宫中即付之丝竹。尝于乾道三年,(公元一一六七年)高宗莅聚景园,抡进柳梢青词;淳熙六年(公元一一七九)三月,高宗再莅聚景园,抡进壶中天慢词;九月,孝宗幸绛华宫,抡进临江仙词:均赐赉极渥。抡所著有《莲社词》一卷,存词100余首。《文献通考》及绍兴内府古器评二卷,《四库总目》并传于世。
圬之为技贱且劳者也。有业之,其色若自得者。听其言,约而尽。问之,王其姓。承福其名。世为京兆长安农夫。天宝之乱,发人为兵。持弓矢十叁年,有官勋,弃之来归。丧其土田,手衣食,馀叁十年。舍于市之主人,而归其屋食之当焉。视时屋食之贵贱,而上下其圬之以偿之;有馀,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。
又曰:“粟,稼而生者也;若布与帛。必蚕绩而后成者也;其他所以养生之具,皆待人力而后完也;吾皆赖之。然人不可遍为,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。故君者,理我所以生者也;而百官者,承君之化者也。任有大小,惟其所能,若器皿焉。食焉而怠其事,必有天殃,故吾不敢一日舍镘以嬉。夫镘易能,可力焉,又诚有功;取其直虽劳无愧,吾心安焉夫力易强而有功也;心难强而有智也。用力者使于人,用心者使人,亦其宜也。吾特择其易为无傀者取焉。
“嘻!吾操镘以入富贵之家有年矣。有一至者焉,又往过之,则为墟矣;有再至、叁至者焉,而往过之,则为墟矣。问之其邻,或曰:“噫!刑戮也。”或曰:“身既死,而其子孙不能有也。”或曰:“死而归之官也。”吾以是观之,非所谓食焉怠其事,而得天殃者邪?非强心以智而不足,不择其才之称否而冒之者邪?非多行可愧,知其不可而强为之者邪?将富贵难守,薄宝而厚飨之者邪?抑丰悴有时,一去一来而不可常者邪?吾之心悯焉,是故择其力之可能者行焉。乐富贵而悲贫贱,我岂异于人哉?”
又曰:“功大者,其所以自奉也博。妻与子,皆养于我者也;吾能薄而功小,不有之可也。又吾所谓劳力者,若立吾家而力不足,则心又劳也。”一身而二任焉,虽圣者石可为也。
愈始闻而惑之,又从而思之,盖所谓“独善其身”者也。然吾有讥焉;谓其自为也过多,其为人也过少。其学杨朱之道者邪?杨之道,不肯拔我一毛而利天下。而夫人以有家为劳心,不肯一动其心以蓄其妻子,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?虽然,其贤于世者之患不得之,而患失之者,以济其生之欲,贪邪而亡道以丧其身者,其亦远矣!又其言,有可以警余者,故余为之传而自鉴焉。
君子可以寓意于物,而不可以留意于物。寓意于物,虽微物足以为乐,虽尤物不足以为病。留意于物,虽微物足以为病,虽尤物不足以为乐。老子曰:“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,五味令人口爽,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。”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,亦聊以寓意焉耳。刘备之雄才也,而好结髦。嵇康之达也,而好锻炼。阮孚之放也,而好蜡屐。此岂有声色臭味也哉,而乐之终身不厌。
凡物之可喜,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,莫若书与画。然至其留意而不释,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。钟繇至以此呕血发冢,宋孝武、王僧虔至以此相忌,桓玄之走舸,王涯之复壁,皆以儿戏害其国凶此身。此留意之祸也。
始吾少时,尝好此二者,家之所有,惟恐其失之,人之所有,惟恐其不吾予也。既而自笑曰:吾薄富贵而厚于书,轻死生而重于画,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?自是不复好。见可喜者虽时复蓄之,然为人取去,亦不复惜也。譬之烟云之过眼,百鸟之感耳,岂不欣然接之,然去而不复念也。于是乎二物者常为吾乐而不能为吾病。
驸马都尉王君晋卿虽在戚里,而其被服礼义,学问诗书,常与寒士角。平居攘去膏粱,屏远声色,而从事于书画,作宝绘堂于私第之东,以蓄其所有,而求文以为记。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,故以是告之,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。
熙宁十年七月二十日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