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琬(1624—1691年),字苕文,号钝庵,初号玉遮山樵,晚号尧峰,小字液仙。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,清初官吏学者、散文家,与侯方域、魏禧,合称明末清初散文“三大家”。顺治十二年进士,康熙十八年举鸿博,历官户部主事、刑部郎中、编修,有《尧峰诗文钞》、《钝翁前后类稿、续稿》。
昌国君乐毅,为燕昭王合五国之兵而攻齐,下七十馀城,尽郡县之以属燕。三城未下,而燕昭王死。惠王即位,用齐人反间,疑乐毅,而使骑劫代之将。乐毅奔赵,赵封以为望诸君。齐田单诈骑劫,卒败燕军,复收七十余城以复齐。
燕王悔,惧赵用乐毅乘燕之弊以伐燕。燕王乃使人让乐毅,且谢之曰:“先王举国而委将军,将军为燕破齐,报先王之仇,天下莫不振动。寡人岂敢一日而忘将军之功哉!会先王弃群臣,寡人新即位,左右误寡人。寡人之使骑劫代将军,为将军久暴露于外,故召将军,且休计事。将军过听,以与寡人有隙,遂捐燕而归赵。将军自为计则可矣,而亦何以报先王之所以遇将军之意乎?”
望诸君乃使人献书报燕王曰:“臣不佞,不能奉承先王之教,以顺左右之心,恐抵斧质之罪,以伤先王之明,而又害于足下之义,故遁逃奔赵。自负以不肖之罪,故不敢为辞说。今王使使者数之罪,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,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,故敢以书对。”
“臣闻贤圣之君不以禄私其亲,功多者授之;不以官随其爱,能当者处之。故察能而授官者,成功之君也;论行而结交者,立名之士也。臣以所学者观之,先王之举错,有高世之心,故假节于魏王,而以身得察于燕。先王过举,擢之乎宾客之中,而立之乎群臣之上,不谋于父兄,而使臣为亚卿。臣自以为奉令承教,可以幸无罪矣,故受命而不辞。
“先王命之曰:‘我有积怨深怒于齐,不量轻弱,而欲以齐为事。’臣对曰:‘夫齐,霸国之余教而骤胜之遗事也,闲于甲兵,习于战攻。王若欲伐之,则必举天下而图之。举天下而图之,莫径于结赵矣。且又淮北、宋地,楚、魏之所同愿也。赵若许约,楚、赵、宋尽力,四国攻之,齐可大破也。’先王曰:‘善。’臣乃口受令,具符节,南使臣于赵。顾反命,起兵随而攻齐,以天之道,先王之灵,河北之地,随先王举而有之于济上。济上之军奉令击齐,大胜之。轻卒锐兵,长驱至国。齐王逃遁走莒,仅以身免。珠玉财宝,车甲珍器,尽收入燕。大吕陈于元英,故鼎反乎历室,齐器设于宁台。蓟丘之植,植于汶篁。自五伯以来,功未有及先王者也。先王以为顺于其志,以臣为不顿命,故裂地而封之,使之得比乎小国诸侯。臣不佞,自以为奉令承教,可以幸无罪矣,故受命而弗辞。”
“臣闻贤明之君,功立而不废,故著于《春秋》,蚤知之士,名成而不毁,故称于后世。若先王之报怨雪耻,夷万乘之强国,收八百岁之蓄积,及至弃群臣之日,遗令诏后嗣之馀义,执政任事之臣,所以能循法令,顺庶孽者,施及萌隶,皆可以教于后世。”
“臣闻善作者不必善成,善始者不必善终。昔者伍子胥说听乎阖闾,故吴王远迹至于郢;夫差弗是也,赐之鸱夷而浮之江。故吴王夫差不悟先论之可以立功,故沉子胥而弗悔;子胥不蚤见主之不同量,故入江而不改。”
“夫免身功,以明先王之迹者,臣之上计也。离毁辱之非,堕先王之名者,臣之所大恐也。临不测之罪,以幸为利者,义之所不敢出也。”
“臣闻古之君子,交绝不出恶声;忠臣之去也,不洁其名。臣虽不佞,数奉教于君子矣。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,而不察疏远之行也。故敢以书报,唯君之留意焉。
七月三日,将仕郎、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,谨奉书尚书阁下。
士之能享大名、显当世者,莫不有先达之士、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前焉。士之能垂休光、照后世者,亦莫不有后进之士、负天下之望者,为之后焉。莫为之前,虽美而不彰;莫为之后,虽盛而不传。是二人者,未始不相须也。
然而千百载乃一相遇焉。岂上之人无可援、下之人无可推欤?何其相须之殷而相遇之疏也?其故在下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,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下。故高材多戚戚之穷,盛位无赫赫之光。是二人者之所为皆过也。未尝干之,不可谓上无其人;未尝求之,不可谓下无其人。愈之诵此言久矣,未尝敢以闻于人。
侧闻阁下抱不世之才,特立而独行,道方而事实,卷舒不随乎时,文武唯其所用,岂愈所谓其人哉?抑未闻后进之士,有遇知于左右、获礼于门下者,岂求之而未得邪?将志存乎立功,而事专乎报主,虽遇其人,未暇礼邪?何其宜闻而久不闻也?愈虽不才,其自处不敢后于恒人,阁下将求之而未得欤?古人有言:“请自隗始。”愈今者惟朝夕刍米、仆赁之资是急,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而足也。如曰:“吾志存乎立功,而事专乎报主。虽遇其人,未暇礼焉。”则非愈之所敢知也。世之龊龊者,既不足以语之;磊落奇伟之人,又不能听焉。则信乎命之穷也!
谨献旧所为文一十八首,如赐览观,亦足知其志之所存。愈恐惧再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