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84—1630)明广东东莞人,一说广西藤县人,字元素。万历四十七年进士。授邵武知县。天启初擢兵部职方司主事。超擢佥事,监关外军,筑宁远城,配置西洋大炮。天启六年,击退后金努尔哈赤进攻,升辽东巡抚。次年,击退皇太极进攻,时称“宁锦大捷”。以不为魏忠贤所喜,乞休归。崇祯元年召还,以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督师蓟辽。二年,后金兵入关,威胁北京,崇焕千里赴援。崇祯帝中反间计并听信谗言,以谋叛罪下崇焕狱,磔死。有《袁督师遗集》。
月日,愈再拜:天地之滨,大江之濆,有怪物焉,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。其得水,变化风雨,上下于天不难也。
其不及水,盖寻常尺寸之间耳,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,然其穷涸,不能自致乎水,为獱獭之笑者,盖十八九矣。如有力者,哀其穷而运转之,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。然是物也,负其异於众也,且曰:“烂死于沙泥,吾宁乐之;若俯首贴耳,摇尾而乞怜者,非我之志也。”是以有力者遇之,熟视之若无睹也。其死其生,固不可知也。
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,聊试仰首一鸣号焉,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,一投足之劳,而转之清波乎?其哀之,命也;其不哀之,命也;知其在命,而且鸣号之者,亦命也。
愈今者,实有类于是,是以忘其疏愚之罪,而有是说焉。阁下其亦怜察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