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266—1327)庆元路鄞县人,字伯长,号清容居士。举茂才异等,起为丽泽书院山长。成宗大德初,荐授翰林国史院检阅官。进郊祀十议,礼官推其博,多采用之。升应奉翰林文字、同知制诰,兼国史院编修官。请购求辽、金、宋三史遗书。英宗至治元年,官翰林侍讲学士。泰定帝泰定初辞归。桷在词林,朝廷制册、勋臣碑铭,多出其手。卒谥文清。著有《易说》、《春秋说》、《延祐四明志》、《清容居士集》。
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,精于拳勇。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,旗丁数百以篙刺之,篙所触处,寸寸折裂.以此名重一时,率其徒行教常州。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,观者如堵。忽一日,有卖蒜叟,龙钟伛偻,咳嗽不绝声,旁睨而揶揄之。众大骇,走告杨。杨大怒,招叟至前,以拳打砖墙,陷入尺许,傲之曰:“叟能如是乎?”叟曰:“君能打墙,不能打人。”杨愈怒骂曰:“老奴能受我打乎?打死勿怨!”叟笑曰:“垂死之年,能以一死成君之名,死亦何怨?”乃广约众人,写立誓劵。
令杨养息三日,老人自缚于树,解衣露腹。杨故取势于十步外,奋拳击之。老人寂然无声。但见杨双膝跪地,叩头曰:“晚生知罪了。”拔其拳,已夹入老人腹中,坚不可出,哀求良久,老人鼓腹纵之,已跌出一石桥外矣。
老人徐徐负蒜而归,卒不肯告人姓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