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孝威(?~548)南朝梁诗人、骈文家。名不详,字孝威。彭城(今江苏徐州)人,出生官宦之家,齐大司马从事中郎刘绘之子、刘孝绰第六弟。生年不详,卒于梁武帝太清二年。孝威以诗胜,三兄孝仪以文胜,故孝绰有“三笔六诗”之誉,气调爽逸,风仪俊举。初为安北晋安王法曹,转主簿。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《刘孝威集》十卷,今佚。明张溥《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》辑有《刘孝仪孝威集》。今存诗约六十首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