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光羲(约706—763)唐代官员,润州延陵人,祖籍兖州。田园山水诗派代表诗人之一。开元十四年(726年)举进士,授冯翊县尉,转汜水、安宣、下邽等地县尉。因仕途失意,遂隐居终南山。后复出任太祝,世称储太祝,官至监察御史。安史之乱中,叛军攻陷长安,被俘,迫受伪职。乱平,自归朝廷请罪,被系下狱,有《狱中贻姚张薛李郑柳诸公》诗,后贬谪岭南。江南储氏多为光羲公后裔,尊称为“江南储氏之祖”。
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,精于拳勇。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,旗丁数百以篙刺之,篙所触处,寸寸折裂.以此名重一时,率其徒行教常州。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,观者如堵。忽一日,有卖蒜叟,龙钟伛偻,咳嗽不绝声,旁睨而揶揄之。众大骇,走告杨。杨大怒,招叟至前,以拳打砖墙,陷入尺许,傲之曰:“叟能如是乎?”叟曰:“君能打墙,不能打人。”杨愈怒骂曰:“老奴能受我打乎?打死勿怨!”叟笑曰:“垂死之年,能以一死成君之名,死亦何怨?”乃广约众人,写立誓劵。
令杨养息三日,老人自缚于树,解衣露腹。杨故取势于十步外,奋拳击之。老人寂然无声。但见杨双膝跪地,叩头曰:“晚生知罪了。”拔其拳,已夹入老人腹中,坚不可出,哀求良久,老人鼓腹纵之,已跌出一石桥外矣。
老人徐徐负蒜而归,卒不肯告人姓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