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照邻,初唐诗人。字升之,自号幽忧子,汉族,幽州范阳(治今河北省涿州市)人,其生卒年史无明载,卢照邻望族出身,曾为王府典签,又出任益州新都(今四川成都附近)尉,在文学上,他与王勃、杨炯、骆宾王以文词齐名,世称“王杨卢骆”,号为“初唐四杰”。有7卷本的《卢升之集》、明张燮辑注的《幽忧子集》存世。卢照邻尤工诗歌骈文,以歌行体为佳,不少佳句传颂不绝,如“得成比目何辞死,愿作鸳鸯不羡仙”等,更被后人誉为经典。
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,成,将以攻宋。子墨子闻之,起于鲁,行十日十夜,而至于郢,见公输盘。
公输盘曰:“夫子何命焉为?”
子墨子曰:“北方有侮臣者,愿借子杀之。”公输盘不说。
子墨子曰:“请献十金。”
公输盘曰:“吾义固不杀人。”
子墨子起,再拜,曰:“请说之。吾从北方闻子为梯,将以攻宋。宋何罪之有?荆国有余于地,而不足于民,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,不可谓智;宋无罪而攻之,不可谓仁;知而不争,不可谓忠。争而不得,不可谓强。义不杀少而杀众,不可谓知类。”
公输盘服。
子墨子曰:“然胡不已乎?”
公输盘曰:“不可,吾既已言之王矣。”
子墨子曰:“胡不见我于王?”
公输盘曰:“诺。”
子墨子见王,曰:“今有人于此,舍其文轩,邻有敝舆而欲窃之;舍其锦绣,邻有短褐而欲窃之;舍其粱肉,邻有糠糟而欲窃之——此为何若人?”
王曰:“必为有窃疾矣。”
子墨子曰:“荆之地方五千里,宋之地方五百里,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。荆有云梦,犀兕麋鹿满之,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,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,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。荆有长松文梓楩楠豫章,宋无长木,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。臣以王吏之攻宋也,为与此同类。”
王曰:“善哉!虽然,公输盘为我为云梯,必取宋。”
于是见公输盘。子墨子解带为城,以牒为械,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,子墨子九距之。公输盘之攻械尽,子墨子之守圉有余。
公输盘诎,而曰:“吾知所以距子矣,吾不言。”
子墨子亦曰:“吾知子之所以距我,吾不言。”
楚王问其故。
子墨子曰:“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。杀臣,宋莫能守,乃可攻也。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,已持臣守圉之器,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。虽杀臣,不能绝也。”
楚王曰:“善哉。吾请无攻宋矣。”
子墨子归,过宋。天雨,庇其闾中,守闾者不内也。故曰:治于神者,众人不知其功。争于明者,众人知之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古之传者有言: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,曰:“以封汝。”周公入贺。王曰:“戏也。”周公曰:“天子不可戏。”乃封小弱弟于唐。
吾意不然。王之弟当封邪,周公宜以时言于王,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。不当封邪,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,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,其得为圣乎?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,必从而成之邪?设有不幸,王以桐叶戏妇寺,亦将举而从之乎?凡王者之德,在行之何若。设未得其当,虽十易之不为病;要于其当,不可使易也,而况以其戏乎!若戏而必行之,是周公教王遂过也。
吾意周公辅成王,宜以道,从容优乐,要归之大中而已,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。又不当束缚之,驰骤之,使若牛马然,急则败矣。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,况号为君臣者邪!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,非周公所宜用,故不可信。
或曰:封唐叔,史佚成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