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长卿号仙源居士。江西南丰人。宋代著名词人。 宋宗室,居南丰。生平事迹不详,曾赴漕试,约宋宁宗嘉定末前后在世。从作品中可知他少时孤洁,厌恶王族豪奢的生活,后辞帝京,纵游山水,居于江南,遁世隐居,过着清贫的生活。他同情百姓,友善乡邻,常作词呈乡人。晚年孤寂消沉。《四库提要》云:“长卿恬于仕进,觞咏自娱,随意成吟,多得淡远萧疏之致。”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天下之患,最不可为者,名为治平无事,而其实有不测之忧。坐观其变,而不为之所,则恐至於不可救;起而强为之,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。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,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,以求成大功;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,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。
天下治平,无故而发大难之端;吾发之,吾能收之,然后有辞於天下。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,使他人任其责,则天下之祸,必集於我。
昔者晁错尽忠为汉,谋弱山东之诸侯,山东诸侯并起,以诛错为名;而天子不以察,以错为之说。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,不知错有以取之也。
古之立大事者,不惟有超世之才,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。昔禹之治水,凿龙门,决大河而放之海。方其功之未成也,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;惟能前知其当然,事至不惧,而徐为之图,是以得至於成功。
夫以七国之强,而骤削之,其为变,岂足怪哉?错不於此时捐其身,为天下当大难之冲,而制吴楚之命,乃为自全之计,欲使天子自将而己居守。且夫发七国之难者,谁乎?己欲求其名,安所逃其患。以自将之至危,与居守至安;己为难首,择其至安,而遣天子以其至危,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怨而不平者也。
当此之时,虽无袁盎,错亦未免於祸。何者?己欲居守,而使人主自将。以情而言,天子固已难之矣,而重违其议。是以袁盎之说,得行於其间。使吴楚反,错已身任其危,日夜淬砺,东向而待之,使不至於累其君,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,虽有百盎,可得而间哉?
嗟夫!世之君子,欲求非常之功,则无务为自全之计。使错自将而讨吴楚,未必无功,惟其欲自固其身,而天子不悦。奸臣得以乘其隙,错之所以自全者,乃其所以自祸欤!